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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通市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规定》政策解读一览表
发布时间:2022-10-27 09:35     浏览次数:86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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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及文号《昭通市教育体育局 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昭通市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昭市教规﹝2022﹞1号)
政策背景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9〕3号)

;《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120号);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9〕7号)。

形成过程2019年4月,按照省级文件要求,市教育体育局联合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摸底排查的通知》,组织各县(市、区)开展摸底排查。2020年1月,昭通市成立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工作小组,设联合办公室推进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情况摸底排查工作。2021年,市教育体育局在深入调研、反复论证的基础上草拟了《昭通市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规定》,先后3次书面征求发改、财政、自然资源和规划、住建等部门及11个县(市、区)人民政府和部分开发建设单位意见建议,并依照回复意见修改完善。2022年4月经市政府王东锋副市长和孔令影副市长召集专题会议研究同意。2022年8月,市政府办规范性文件和法律顾问科进行了合法性审查。2022年10月,提请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印发。
主要内容《昭通市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规定》共十四条,一是明确了小区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布点和配建标准,细化了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在规划、建设、验收、移交、办园等环节中各相关部门的职责职能。二是明确了小区配套幼儿园用地和产权,将幼儿园建设布局规划的有关内容纳入国土空间规划,原则上采用划拨方式供地,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及规划条件中明确配套建设幼儿园的产权移交属地教体局,由属地教体局举办为公办或委托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三是明确了居住人口达5000人以上或规模达1500套的城镇新建小区,按照9个班规模配套建设幼儿园,每增加600人,增设1个班的建设规模,每个幼儿园办园规模不宜超过12个班;居住人口未达5000人或规模不足1500套的城镇新建小区,要求由县(市、区)人民政府明确居住区幼儿入园整合方案,结合片区人口规模、幼儿园服务半径等统筹安排规划建设幼儿园,以保障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需求。
施行日期自2022 年10月17日发布后起30日后施行,即2022年11月16日起施行。

相关文件:昭通市教育体育局 昭通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昭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昭通市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管理规定》的通知

电话:0870-2223041
办公地址:云南省昭通市昭阳区昭阳大道390号
主办单位:昭通市教育体育局